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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115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申請說明

115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申請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設籍本縣四個月以上、參加114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之縣民。

三、申請期限:115年7月01日(星期三)起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截止。

四、申請方式

於期限內備齊下列表件,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學生申請書。(附件一)
    2、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3、當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認證合格證書影本。
    4、切結書簽名(附件二),在學證明書由學校端協助申請。
    5、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郵局或活期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6、領據。(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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