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竹縣114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相關事宜
新竹縣114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相關事宜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本校目前1-5年級在籍學生及114學年度小一新生欲申請者,最晚請於4/23(三)下班前將「申請表暨教學計畫書」送交本校教務處初審,初審通過並核章後,將送至教育局審查。
新竹縣實驗教育網 (new)
https://sites.google.com/gapp.hcc.edu.tw/hsinchuexpt/%E9%A6%96%E9%A0%81?authuser=0
相關事宜洽詢窗口:
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
03-5502120 分機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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