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設籍本縣四個月以上、參加113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之原住民。
三、申請期限: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四、申請方式
本校學生:請備齊相關文件,EX: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領據,
於114年4月30日前送交教務處教學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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