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土語文選修課程調查 舊生改為申請制
「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事宜
依據縣府112年5月29日來文(教學字第1125016323號)
說明:
(一)新生:國小部分請於新生報到時,辦理選習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閩東語)/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之調查,
作為開設本土語文課程之依據。
(二)舊生: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
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爰調整舊生語言選習調查為申請制,學校毋須每學年調查語言學習狀況;倘舊生因配合
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時,請於每年4月30日前向導師提出申請並領取
申請書,經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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