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10日藝演字第1090001651號函暨教育部109年6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8256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三、本比賽修正重點為連續2年(106、107學年度)均獲得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等規定,請參賽學校詳閱實施要點。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