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東興國小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三)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四)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二、甄選類別及名額:代理教師1名(育嬰假留職停薪)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一)聘期起迄日:預計自108年8月23日至109年7月1日;實際聘期依新竹縣政府規定之起迄日,及當事人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二)留職停薪缺之代理教師期間僱用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除聘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三、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考資格:具有幼兒園教師合格教師證書,且具有效期限內(2年)之基本救命術訓練研習證書。
2.報名時間:108年7月17日(三)上午08:00至08:25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7月17日(三)上午08:30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四、報名地點:本校二樓人事室,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十一路二段100號,5502120-136。
五、報名手續:
(一) 採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需檢附委託書。
(二) 繳交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以A4格式裝訂,留存本校。
1、身份證。
2、最高學歷證明(或相關科系)。
3、經歷證明。
4、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繳驗證明)。
5、報名表(如附加檔案,請自行下載)。
6、有效期限內(2 年)之基本救命術訓練研習證書。
六、工作內容:
(一) 幼兒園課程及教學。
(二) 幼兒園園務行政及保育。
(三) 協助園所辦理大型活動。
(四) 其它臨時交辦事宜。
七、其他條件:
(一)非經機關同意,不得在外兼職或兼課,且符合「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不得兼任非代表政府或學校股份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董事長、董事、監察人、負責人、經理人等職務,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二)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或教師法第14條情事者,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四)新聘人員如有上述法規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園)之情事或應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甄選地點、方式:
(一)地點:本校校史室(二樓行政會議室),進入大門後左轉,上樓梯後右轉,第一間會議室。
(二)方式:口試,請帶個人履歷及教學檔案。
九、放榜日期及地點:甄選當天在縣網【學校公告】公布,錄取人員請於次日上午10:00前向本校人事主任及幼兒園主任報到,如逾期未報到則視同放棄,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報到注意事項:錄取人員應於聘約生效前,自行檢具中國信託帳號影本、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以利薪資轉帳、縣府進行查調作業。
十一、薪津待遇、保險福利: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其他:
(一)凡因天然氣候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更改甄選日期時,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學校公告。
(二)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三)本簡章經甄選教評委員會議決通過後實施。
(四)有問題請洽幼兒園江主任03-5502120轉151或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