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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107學年校內語文競賽施計畫

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7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二)中華民國107新竹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三)本校107學年度教務處行事規劃。

二、競賽宗旨:

(一)落實語文教育,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二)培養語文能力,發揮學生創造力。

(三)提供學生展能的機會與舞台。

  • 實施對象:本校三~六年級學生。
  • 辦理項目:

 (一)競賽項目:

      1.演說--國語演說

      2.朗讀--1)國語朗讀    2)閩南語朗讀    3)客家語朗讀

      3.寫字(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4.作文

     5.國語字音字形

      6.英語朗讀

  • 辦理方式:
  1. 班級初選:導師於10/17()前先行在班級內進行各項選手初選。

          英語朗讀選手及閩客語朗讀請科任老師協助推選。

  1. 報名方式:
  1. 由各班老師至網路硬碟填報,每班至少一人,至多兩人。
  2. 英語朗讀及閩客語部分請科任老師協助。

項目

報名期間

比賽序號抽籤時間與地點

中、高年級英語朗讀

10/9()-10/19()

10/25()中午1245

校史室進行抽籤

五年級國語演說

五年級國..客語朗讀

10/9()-10/19()

10/26()中午1245

校史室進行

 

備註:(1) 未到場者由教學組長代抽。

   (2) 教學組會事先發題目給選手練習。

 

 

 

 

 

 

 

 

 

 

 

 

 

 

 

 

 

 

 

 

(三)競賽預定題目、規定、時限、評分標準、時程與地點:

 

演說

朗讀

寫字

作文

字音字形

英語朗讀

國語

國語

閩南語

客家語

 

 

 

 

題目

當場抽題

當場抽題

當場抽題

當場抽題

當場公布

當場公布

當場公布

自己選擇

1.題目事前公布,比賽前30分鐘當場抽題

 

1.朗讀題材選自課本。

2.比賽前 6分鐘當場抽題。

 

1.篇目事前公布1篇。

 

1.篇目事前公布1篇。

 

1.寫字一律用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

2.寫字用紙當場發給,以2張為限,用其他紙張書寫者,不予計分。

1.不可帶字典

2.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可以使用立可帶。

3.競賽用稿紙當場發給。

4.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文言文及語體文則不加限制,須詳加標點符號。

1.一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標準字體。

2.各組均為2百字(字音1百字、字形1百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3.拼音以教育部883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1.篇目事前公布,擇一準備。

 

時限

每人3分鐘

每人2分鐘

每人2分鐘

每人2分鐘

50分鐘

90分鐘

10分鐘

每人2分鐘

評分

標準

1.語音45 (發音、語調、語氣)。

2.內容45%(見解、結構、詞彙)。

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1.筆勢與功力60

2.整潔與美觀40%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平均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均平均分數2分。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1.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

2.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名次。

3.塗改一律不計分。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3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20%

三年級

 

 

下學期四月

 

 

 

 

 

11/29()

7:50

四年級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11/22()

7:50

五年級

 

11/30()

12:35

11/23()

12:35

11/27()
7:50

11/27()
7:50

11/29()

7:50-8:40

11/29()
7:50-9:20

11/30()

8:00-8:10

11/27()

7:50

六年級時 

 

11/26()

12:35

比賽

地點

校史室

校史室

校史室

校史室

美勞教室

自然教室三

電腦教室一

校史室

以上時間與地點為暫訂時間,若有更改會另行告知。

(四)競賽項目及各班級參賽人數上限:由各班導師或英語老師推薦適當人選

 

演說

朗讀

寫字

作文

字音字形

英語朗讀

國語

國語

閩南語

客家語

三年級

 

每班 1~2

 

 

 

 

 

每班1~2

四年級

每班 1~2

每班 1~2

每班 1~2

每班 1~2

每班0~2

每班1~2

每班12

每班1~2

五年級

每班 1~2

每班 1~2

每班 1~2

每班 1~2

每班0~2

每班1~2

每班12

每班1~2

六年級

 

每班1~2

六、獎勵辦法:

1.年級各項目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並擇優定期培訓參加108年度全縣語文競賽。

2.評審及縣賽指導老師給予感謝狀以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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