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校內語文競賽施計畫
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7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二)中華民國107新竹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三)本校107學年度教務處行事規劃。
二、競賽宗旨:
(一)落實語文教育,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二)培養語文能力,發揮學生創造力。
(三)提供學生展能的機會與舞台。
- 實施對象:本校三~六年級學生。
- 辦理項目:
(一)競賽項目:
1.演說--國語演說
2.朗讀--(1)國語朗讀 (2)閩南語朗讀 (3)客家語朗讀
3.寫字(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4.作文
5.國語字音字形
6.英語朗讀
- 辦理方式:
- 班級初選:導師於10/17(三)前先行在班級內進行各項選手初選。
英語朗讀選手及閩客語朗讀請科任老師協助推選。
- 報名方式:
- 由各班老師至網路硬碟填報,每班至少一人,至多兩人。
- 英語朗讀及閩客語部分請科任老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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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報名期間 |
比賽序號抽籤時間與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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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年級英語朗讀 |
10/9(二)-10/19(五) |
10/25(四)中午12點45分 校史室進行抽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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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國語演說 五年級國.閩.客語朗讀 |
10/9(二)-10/19(五) |
10/26(五)中午12點45分 校史室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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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 未到場者由教學組長代抽。 (2) 教學組會事先發題目給選手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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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競賽預定題目、規定、時限、評分標準、時程與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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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 |
朗讀 |
寫字 |
作文 |
字音字形 |
英語朗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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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 |
國語 |
閩南語 |
客家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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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
當場抽題 |
當場抽題 |
當場抽題 |
當場抽題 |
當場公布 |
當場公布 |
當場公布 |
自己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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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賽 規 定 |
1.題目事前公布,比賽前30分鐘當場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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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朗讀題材選自課本。 2.比賽前 6分鐘當場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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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目事前公布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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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目事前公布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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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寫字一律用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 2.寫字用紙當場發給,以2張為限,用其他紙張書寫者,不予計分。 |
1.不可帶字典 2.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可以使用立可帶。 3.競賽用稿紙當場發給。 4.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文言文及語體文則不加限制,須詳加標點符號。 |
1.一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標準字體。 2.各組均為2百字(字音1百字、字形1百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3.拼音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
1.篇目事前公布,擇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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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限 |
每人3分鐘 |
每人2分鐘 |
每人2分鐘 |
每人2分鐘 |
50分鐘 |
90分鐘 |
10分鐘 |
每人2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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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標準 |
1.語音45% (發音、語調、語氣)。 2.內容45%(見解、結構、詞彙)。 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
1.筆勢與功力60% 2.整潔與美觀40%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平均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均平均分數2分。 |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
1.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 2.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名次。 3.塗改一律不計分。 |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3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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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時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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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學期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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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四)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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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時 程 |
下學期四月 |
下學期四月 |
下學期四月 |
下學期四月 |
下學期四月 |
下學期四月 |
下學期四月 |
11/22(四)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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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 時 程 |
11/30(五) 12:35起 |
11/23(五) 12:35起 |
11/27(二) |
11/27(二) |
11/29(四) 7:50-8:40 |
11/29(四) |
11/30(五) 8:00-8:10 |
11/27(二) 7:5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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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時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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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一) 12:35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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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地點 |
校史室 |
校史室 |
校史室 |
校史室 |
美勞教室 |
自然教室三 |
電腦教室一 |
校史室 |
以上時間與地點為暫訂時間,若有更改會另行告知。
(四)競賽項目及各班級參賽人數上限:由各班導師或英語老師推薦適當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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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 |
朗讀 |
寫字 |
作文 |
字音字形 |
英語朗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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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 |
國語 |
閩南語 |
客家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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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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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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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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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
每班 1~2人 |
每班 1~2人 |
每班 1~2人 |
每班 1~2人 |
每班0~2人 |
每班1~2人 |
每班1~2人 |
每班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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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 |
每班 1~2人 |
每班 1~2人 |
每班 1~2人 |
每班 1~2人 |
每班0~2人 |
每班1~2人 |
每班1~2人 |
每班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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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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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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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獎勵辦法:
1.年級各項目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並擇優定期培訓參加108年度全縣語文競賽。
2.評審及縣賽指導老師給予感謝狀以資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