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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107學年校內語文競賽施計畫

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7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二)中華民國107新竹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三)本校107學年度教務處行事規劃。

二、競賽宗旨:

(一)落實語文教育,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二)培養語文能力,發揮學生創造力。

(三)提供學生展能的機會與舞台。

  • 實施對象:本校三~六年級學生。
  • 辦理項目:

 (一)競賽項目:

      1.演說--國語演說

      2.朗讀--(1)國語朗讀    (2)閩南語朗讀    (3)客家語朗讀

      3.寫字(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4.作文

     5.國語字音字形

      6.英語朗讀

  • 辦理方式:
  1. 班級初選:導師於10/17(三)前先行在班級內進行各項選手初選。

          英語朗讀選手及閩客語朗讀請科任老師協助推選。

  1. 報名方式:
  1. 由各班老師至網路硬碟填報,每班至少一人,至多兩人。
  2. 英語朗讀及閩客語部分請科任老師協助。

項目

報名期間

比賽序號抽籤時間與地點

中、高年級英語朗讀

10/9(二)-10/19(五)

10/25(四)中午12點45分

校史室進行抽籤

五年級國語演說

五年級國.閩.客語朗讀

10/9(二)-10/19(五)

10/26(五)中午12點45分

校史室進行

 

備註:(1) 未到場者由教學組長代抽。

   (2) 教學組會事先發題目給選手練習。

 

 

 

 

 

 

 

 

 

 

 

 

 

 

 

 

 

 

 

 

(三)競賽預定題目、規定、時限、評分標準、時程與地點:

 

演說

朗讀

寫字

作文

字音字形

英語朗讀

國語

國語

閩南語

客家語

 

 

 

 

題目

當場抽題

當場抽題

當場抽題

當場抽題

當場公布

當場公布

當場公布

自己選擇

比

賽

規

定

1.題目事前公布,比賽前30分鐘當場抽題。

 

1.朗讀題材選自課本。

2.比賽前 6分鐘當場抽題。

 

1.篇目事前公布1篇。

 

1.篇目事前公布1篇。

 

1.寫字一律用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

2.寫字用紙當場發給,以2張為限,用其他紙張書寫者,不予計分。

1.不可帶字典

2.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可以使用立可帶。

3.競賽用稿紙當場發給。

4.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文言文及語體文則不加限制,須詳加標點符號。

1.一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標準字體。

2.各組均為2百字(字音1百字、字形1百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3.拼音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1.篇目事前公布,擇一準備。

 

時限

每人3分鐘

每人2分鐘

每人2分鐘

每人2分鐘

50分鐘

90分鐘

10分鐘

每人2分鐘

評分

標準

1.語音45% (發音、語調、語氣)。

2.內容45%(見解、結構、詞彙)。

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1.語音50%(發音及聲調)。(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氣勢40%(語氣、語調、語情)3.臺風10%(儀容、態度、表情)。

1.筆勢與功力60%

2.整潔與美觀40%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平均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均平均分數2分。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1.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

2.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名次。

3.塗改一律不計分。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3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20%

三年級

時  程

 

下學期四月

 

 

 

 

 

11/29(四)

7:50

四年級

時  程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下學期四月

11/22(四)

7:50

五年級

時  程

11/30(五)

12:35起

11/23(五)

12:35起

11/27(二)
7:50
起

11/27(二)
7:50
起

11/29(四)

7:50-8:40

11/29(四)
7:50-9:20

11/30(五)

8:00-8:10

11/27(二)

7:50起

六年級時  程

 

11/26(一)

12:35起

比賽

地點

校史室

校史室

校史室

校史室

美勞教室

自然教室三

電腦教室一

校史室

以上時間與地點為暫訂時間,若有更改會另行告知。

(四)競賽項目及各班級參賽人數上限:由各班導師或英語老師推薦適當人選

 

演說

朗讀

寫字

作文

字音字形

英語朗讀

國語

國語

閩南語

客家語

三年級

 

每班 1~2人

 

 

 

 

 

每班1~2人

四年級

每班 1~2人

每班 1~2人

每班 1~2人

每班 1~2人

每班0~2人

每班1~2人

每班1~2人

每班1~2人

五年級

每班 1~2人

每班 1~2人

每班 1~2人

每班 1~2人

每班0~2人

每班1~2人

每班1~2人

每班1~2人

六年級

 

每班1~2人

六、獎勵辦法:

1.年級各項目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並擇優定期培訓參加108年度全縣語文競賽。

2.評審及縣賽指導老師給予感謝狀以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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