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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志願服務志工榮譽獎狀申請說明

主旨:為獎勵本縣民眾參與志願服務,請各運用單位鼓勵所屬志工依「新竹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之規定提出申請,並自即日起至本(107)年05月21日前向輔導處許老師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7年04月11日府社工字第1070050539號函暨「
新竹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辦理。
二、依本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
工作滿一年,服務時數達5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
證明書者;依第5條規定,時數達500、1,000、1,500、2,
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均得分別申
請頒授志願服務志工榮譽獎狀、銅質獎、銀質獎、金質獎
及得獎證書,先予敘明。
三、符合上述規定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填具申請獎勵事蹟
表(須本人簽名或蓋章),並檢附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及相
關證明文件,於本(107)年5月21日前造冊送輔導處許老師,逾
期恕不受理。
四、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訖時間自90年01月22日起至107年04
月30日期間之服務時數。
五、申請獎勵表件請於本府社會處網站-業務專區-志願服務下
載使用(網址:http://social.hsinchu.gov.tw/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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