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東興國小106學年度第1-5次一次公告分次甄選代理教師`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公告
一、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歡迎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報考)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19 日(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19日(三)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19日(三)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若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二~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
說明)。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21 日(五)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21日(五)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21日(五)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若第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三~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
說明)。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25 日(二)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25日(二)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25日(二)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若第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四~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
說明)。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27 日(四)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27日(四)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27日(四)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如第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說
明)。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31 日(一)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31日(一)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31日(一)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如第五次未甄選到合適人選,則依甄選簡章另行公告後續甄選日期。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國小代理教師10名】、【幼兒園代理教師1名】
1.一般代理教師缺:(1)實缺3名。
(2)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員額實缺2名。
【以縣府核定公文為依據】(英語、閩`客語認證資
格、自然、資訊、音樂、美勞優先,聘期依縣府規
定:106.8.23-107.7.1)。
2.借調缺:3名(一般3)(聘期依縣府規定:106.8.23-107.7.1)。
3.留職停薪缺:(1)隨同配偶赴國外研究留職停薪缺:1名(一般1)。
(2)國小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一般1)。
(3)附設幼兒園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幼兒園代理教師1)
(聘期均為106.8.23-107.7.1)。
4.鐘點代課教師(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數名(將依閩、客、泰雅族
語、美勞、自然、英語、音樂、體育、資訊等課務安排需
求而定)(課務需求1學年度)。
附註:(1)報考閩南語教學支援者,須具有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
認證,取得進階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併經直轄市、縣(市)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報考客語教學支援者,須具有參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
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併經直轄市、縣(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3)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併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4)儲備排序若干名,如有缺額時則依排序依序遞補,本學期不另辦
理代理教師甄選。
三、其餘詳如簡章及報名表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19 日(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19日(三)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19日(三)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若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二~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
說明)。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21 日(五)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21日(五)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21日(五)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若第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三~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
說明)。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25 日(二)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25日(二)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25日(二)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若第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四~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
說明)。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27 日(四)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27日(四)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27日(四)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如第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五次甄選(甄選結果公告時將說
明)。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 31 日(一)
1.報考資格: 具有國民小學、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 106年7月31日(一)上午8:00至9:30
3.甄選時間: 106年7月31日(一)上午9:50報到,10:00開始(中午休息1小
時)下午13:00開始
如第五次未甄選到合適人選,則依甄選簡章另行公告後續甄選日期。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國小代理教師10名】、【幼兒園代理教師1名】
1.一般代理教師缺:(1)實缺3名。
(2)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員額實缺2名。
【以縣府核定公文為依據】(英語、閩`客語認證資
格、自然、資訊、音樂、美勞優先,聘期依縣府規
定:106.8.23-107.7.1)。
2.借調缺:3名(一般3)(聘期依縣府規定:106.8.23-107.7.1)。
3.留職停薪缺:(1)隨同配偶赴國外研究留職停薪缺:1名(一般1)。
(2)國小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一般1)。
(3)附設幼兒園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幼兒園代理教師1)
(聘期均為106.8.23-107.7.1)。
4.鐘點代課教師(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數名(將依閩、客、泰雅族
語、美勞、自然、英語、音樂、體育、資訊等課務安排需
求而定)(課務需求1學年度)。
附註:(1)報考閩南語教學支援者,須具有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
認證,取得進階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併經直轄市、縣(市)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報考客語教學支援者,須具有參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
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併經直轄市、縣(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3)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併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4)儲備排序若干名,如有缺額時則依排序依序遞補,本學期不另辦
理代理教師甄選。
三、其餘詳如簡章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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