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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東興國小本土語親師生歌唱比賽

新竹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東興國小「本土語親師生歌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新竹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三)新竹縣109學年度全縣「本土語親師生歌唱比賽」實施計畫。

二、目標:

(一)鼓勵本縣學童發揮豐富傳統歌謠內涵,提高本土語言能力及興趣。

(二)藉歌唱比賽寓教於樂,提供學生學習本土語及傳統歌舞文化,培養學生對本土語言的認同感,樂於口說、傳唱。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竹縣政府、新竹縣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輔導小組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四、競賽項目: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歌唱比賽。

(一)參加對象:

1.閩南語組

凡就讀本校各學年學生以親子(大人須年滿18歲)或師生(教師須為現職教師,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代理代課教師、職工)2人組隊參加。

2.客家語組

凡就讀本校各學年學生以親子(大人須年滿18歲)或師生(教師須為現職教師,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代理代課教師、職工)2人組隊參加。

每位師、生限擇閩南語、客家語其中一組報名,不得跨組。參賽者請依各組別規定報名,若發現資格不符情事,將取消參賽權。

(二)競賽內容:

    閩南語及客家語組所有比賽歌曲由本校提供音響伴唱,不受理自備的伴唱帶,參賽隊伍另可以各式樂器伴奏,比賽現場不提供字屏螢幕,請選手熟記歌詞。其他相關細節比賽前於本校網頁公告。

(三)評分標準:音色佔25%、音準及節奏佔30%、發音佔20%、儀態(服裝、儀容、態度、表情、動作或舞蹈)佔25%。

五、競賽日期:110年1月20日(星期三)13:30~17:30。

        各組參賽人員請於中午13:00前完成報到,未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

六、競賽地點: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七、活動時程:

項次

時間

內容

主持人

1

12:30-13:00

報到

東興國小團隊

2

13:00-13:30

始業式

曹江南校長

3

13:30-16:30

歌唱比賽

評審老師

4

16:30-17:00

評審講評

評審老師

5

17:00-17:30

頒獎

曹江南校長

八、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1225日(星期五)下午4時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請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後,將紙本報名表連同附件二影音授權同意書送至教學組。

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組 林君徽老師 03-5502120#112

2.逾期或報名組別錯誤恕不受理。(報名截止日後不得更改曲目、參賽者及指導老師姓名)。

九、抽籤時間:出場序號抽籤時間:1100106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縣東興國小視聽教室進行電腦抽籤,抽籤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另行通知參賽者。

十、錄取標準:(閩南語和客家語兩組分開計算)

(一)第一名:錄取1組,獎品一份、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錄取1組,獎品一份、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錄取1組,獎品一份、獎狀乙紙。

(四)佳作:依報名組數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十一、獲得閩南語組和客語組各組第一名者,得代表本校參加109310日全縣「本土語親師生歌唱比賽」比賽,若放棄則由後續名次選手遞補。

十二、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

十三、本計畫奉教育處核定後實施,如有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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